银行卡一直都带在身边,密码也从来没有泄露过,而卡里的钱却不知去哪了——达城市民李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怪事,自己银行卡里的38万元存款莫名其妙地“不翼而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奔赴成都、湖南、湖北、安徽、贵州等省市,辗转数万公里,历时近一年时间,终于成功侦破这起银行卡盗刷案,并打掉了这个集改造POS机、窃取银行卡信息、制伪卡提取现金等于一体的犯罪团伙。
报警:银行卡里的38万元莫名消失
2016年12月5日下午4时许,达城市民李先生急匆匆地赶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报警称,他的银行卡一直都带在身边,密码也从来没有泄露过。当天下午,他去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卡里的38万元莫名其妙不见了。
民警经询问得知,李先生不仅银行卡没有遗失过,还在银行预留了手机号码,办理了银行卡短信提示等业务,而在存款“不翼而飞”的过程中,他一直都没有收到“短信提示”。
侦查:疑点指向成都某酒店的POS机
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即立案展开侦查。民警经大量侦查发现,受害人李先生银行卡里的38万元存款,先后被多人在安徽合肥、湖北武汉、陕西咸宁、贵州铜仁等地盗刷、转账或刷卡消费。与此同时,民警从银行方面调查发现,受害人李先生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已被人篡改,导致其在巨款被盗刷的过程中没有收到“短信提示”。
民警详细询问李先生前段时间的活动轨迹得知,李先生曾到成都等地出差,住宿酒店时曾刷银行卡结过账。获此线索,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成都某酒店安装了一台做过手脚的POS机,李先生消费刷卡结账时,被犯罪嫌疑人盗取了卡里的所有信息。犯罪嫌疑人通过制作伪卡、假身份证等,篡改受害人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继而盗刷受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
抓捕:辗转数万公里抓捕3名犯罪嫌疑人
办案民警经大量侦查,成功锁定这起银行卡盗刷案的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伍某华(男,30岁,湖南省洪江市桂花园乡人)和黄某飞(男,36岁,江西省都昌县西源乡人)。其中,高中肄业的黄某飞一直在违规办理POS机业务,帮助他人信用卡还贷,收取手续费获取利润,及转手高价贩卖他人身份证、银行卡获取利润等。2016年10月,黄某飞通过QQ从网友处以2500元的价格,打包购买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19部手机等,以2400元的价格打包购买3张银行卡、3张身份证、3个密码器。伍某华通过做过手脚的POS机盗取受害人银行卡里的所有信息后,先与黄某飞联系购买假银行卡、身份证等,再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刷卡支付消费等,盗取了受害人李先生银行卡里的38万元。
2017年1月14日,办案民警奔赴江西省都昌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黄某飞抓获。民警搜查黄某飞住处,查获涉案笔记本、手机、身份证、银行卡、密码器若干,其中银行卡(储蓄卡)18张,银行卡的开户人信息均系他人身份信息。
而犯罪嫌疑人伍某华十分狡猾,自己持有与受害人李先生同名的银行卡(伪卡),伪造受害人李先生的假身份证去银行篡改预留手机号码后,不仅先后在安徽、湖北、贵州等地通过ATM机提取银行卡里的现金,还通过购买黄金首饰等转移银行卡的资金,将银行卡里的现金转移给多名关系人,分别在陕西咸宁、福建南平、江西九江等地盗刷提现或刷卡消费。民警沿线追踪侦查,辗转数万公里,终于在2017年10月20日,在湖南省怀化市将犯罪嫌疑人伍某华成功抓获。今年1月初,达州警方通过上网追逃,在海南省儋州市将另一名参与该银行卡盗刷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伍某华、黄某飞等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并已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张尚武 罗烽烈)
警方支招:如何防范银行卡被盗刷
据警方介绍,目前银行卡盗刷呈现出团伙化、智能化的作案特点,犯罪分子通常利用四种手段来获取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然后进行复制、盗刷。第一种,创建钓鱼网站,在我们进行网上交易的时候截获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第二种,改装银行ATM机,用数据采集器收集银行卡信息,用针孔摄像头偷录密码;第三种,应聘超市或酒店营业员当“卧底”,利用特制仪器暗中复制客户银行卡信息,并偷窥记录银行卡密码。第四种,通过在POS机上做手脚,只要受害人刷卡消费,就可以连银行卡信息带密码全部复制下来。磁条信息和账户密码是银行卡犯罪的两个最重要因素,缺一不可。
警方提示:一、保护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卡不离视线,不随便代刷,输入密码时防偷窥;二、防范个人身份资料信息泄露,办理银行卡要通过正规途径,不要轻易代办;三、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四、开通余额查询短信提醒功能;五、特别保管好自己存有大额存款的储蓄卡;六、网上支付防范木马,不明链接不要乱点;七、及时向警方报案,以便警方侦查破案及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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