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在我耳边回响的一句话:“老人摔倒,路人相扶,老人反赖,路人赔偿。到底是人性的泯灭还是道德的沦丧。……”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几位达州小朋友帮扶老人反被讹钱的案件,引发了老人摔倒是否扶起的道德争议问题。2015年8月30日下午,河南开封市街头,由于刚下暴雨道路积水,水深没脚踝,但无妨碍车辆行驶。一名穿深色上衣,年龄60岁的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在积水路面慢速驶过,但不知何故突然摔倒,车翻人倒地,半浸在并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就在老人倒地时路边有多人目击者,但靠近落水者看一眼但就没有人敢上前扶一把。最终,过了3分钟后,老人已无动静仰躺水面,被水浪冲离原位,才有几名路人过去,将他拖到路边,但已无呼吸与心跳。
一直以来,关于老人跌倒话题的讨论,有人将道德批判和技术专业的追问混为一谈,甚至用道德批评代替了对技术专业的追问。
目前,一些西方国家在如何减轻行善者责任方面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英美法系国家则有一种法则被称为“好撒玛利亚人法则”,即在紧急状态下行善,即使造成了一定后果,也可以减轻或免除行善者的民事责任。如果能够从法律上给行善者一定的支持和帮助,相信一定会有更多的人伸出善良与正义之手,社会的善良与正义之举也会越来越多,而更多的老人、弱者等会受到社会更大程度、更大范围的帮助。不要让人觉得:“老人跌倒是否帮扶,得看法院”。所以,用法律匡扶善良与正义,是社会进步必须迈出的重要一步。
但必须注意,用法律匡扶善良与正义,还不足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真正文明、健康、有正义感的社会,还需要较高的道德氛围做基础。一方面,被行善者要有认“善”的素质,不能善恶颠倒;另一方面,其他人对别人的行善行为,要予以全力支持和配合,在遇到不道德行为时,能够毅然地站出来,帮助行善者摆脱可能出现的“不公正”困境,消除行善者的后顾之忧。如果能够做到这点,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伸出行善之手的,善良与正义对社会和谐的作用也会越来越大的。由于媒体曝光出诸多像达州小孩帮扶老人案之类的帮扶跌倒老人做好事反被诬陷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判断”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社会舆论开始讨论并指向一个现实的社会问题?老人摔倒到底我们该不该扶起来?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或许在过去千百年来,这只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但简单细微之处彰显出的却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大问题,遗憾的是看起来如今这已经成了一个奢侈的社会公德,甚至可能会让心存善意和道德良知的“好人”们经济破产。摔倒老人是否帮扶被全社会、公众、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老人摔倒把他扶起来,这是中国几千年优秀文化尊老爱幼思想的真实写照。这是道德,是义务,是责任。市场经济给我们灌输了“经济人”理性思想,谈不应该磨灭我们心中的道德。
曾经看过这样一个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里面的情节和帮扶老人这些案例差不多一样。电影有一定的反响,但毕竟是文学作品,是被加工过的,影响是有限的。一时间,家人出门旅游之前总会叮嘱的话竟然是:出去看到老人躲远点,老人有事千万不要去管!如果良心过不去,一定要在周围有足够的证人时,才可以去管,而且在有人救助时赶快离开!另外,在路上碰到停在路边的车千万要绕道走,以防万一被拉进车里……这样的叮嘱令我觉得悲哀,如果一个社会到救助别人之前要先找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时,这样救助还能有多大的效果和意义?当一个社会缺乏起码的信任,当一个人时刻提防别人的误解,甚至做好事时都得戴好盔甲,这个社会就不仅令人感到悲哀了,而是深深的恐惧。
但是我个人觉得这个帮扶摔倒老人,没有“该”与“不该”的问题,而是“必须”应该做的事情。作为一个社会的公民,绝对没有理由眼睁睁的看着老人摔倒而袖手旁观。的确,媒体上越来越多的关于助人而反遭人诬陷的例子,可能给我们道德的天平上施加了自己利益的砝码,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因为一只害虫而毁了整片森林。要相信社会上没有那么多利欲熏心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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